2024中国3·15年度报告-凯发优惠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场监管部门着力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深入抓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平竞争治理,有力有序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和标准化发展两个纲要落地落实,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民生领域市场监管执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水平,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调解消费投诉、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完善消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优化商品服务市场环境……在上一个“3·15”年度,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地消费者组织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依托自身职能开展多种活动,以自身行动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助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经济发展。...

“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连日来,当记者行走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就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监管之间的关系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交流时,他们回答说,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以优服务、抓质量、稳秩序、强监管为工作重点,敢作善为抓落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以市场占有率高、投诉占比大的联网企业为抓手,上海市消保委动态联络跟进集中、突发被诉企业,分行业召开投诉联网座谈会,引导企业先行和解和先行赔付,和解占比从11%提升到44%,124家企业先行和解率达到80%。同时,牵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共推消费争议快速响应先行和解激励机制,将4地消保委的投诉处理平台向更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放接入,加强长三角投诉信息互联互通,迈出高效响应和化解消费争议、联动提升维权能力和水平的更大一步。...

2023年以来,江苏省消保委系统依法履职,勇挑重担,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助力江苏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在中消协近日发布的2023年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无锡市以93.08的得分,位居榜首,前十名中江苏省有无锡、苏州、南京3个城市,数量占比位列全国第一。...

让消费者敢消费、会消费、愿消费,让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这一直是江西省各级消保委(消协)组织的工作重心。特别是2023年以来,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动各级消保委(消协)组织,共同发起“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系列社会公益活动60余场,为赣鄱大地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消费升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强力推动下,广西南宁——这座位于祖国南方的美丽城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取得了亮眼成效。“邕”有诚信消费无忧,已经成为南宁消费者愈加真实的感受。...

岁末年初之际,来自江苏的程女士收到一份意外的惊喜,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和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通力协作下,困扰她多日的跨省域无理由退货事宜得到圆满解决。程女士真切享受到“异地消费本地退、购物退款极速达”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放心消费创建红利,情不自禁地为市场监管部门点赞。然而,这仅是“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建设成效的一个缩影。...

2023年12月29日,全国首创的消费者组织调处消费纠纷地方标准——《四川省消委组织消费投诉处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发布,成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服务基层组织、规范投诉处理的又一重要抓手。近年来,四川省消委会不断丰富消费纠纷调处“工具箱”,通过精心打造律师顾问团、消费维权专家和3·15志愿者3个团队,持续为基层消费维权提质增效赋能。...

近年来,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南岸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南岸”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放心食品快知道”“放心肉菜超市”“放心消费菜单”“放心药房、放心化妆品店”“放心商场、放心4s店”“放心网购”六大放心消费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活消费活力,效果显著。...

2023年以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按照湖北省政府关于“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指示精神,紧扣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打造“放心消费还是湖北”消费品牌工作部署,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消费维权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消费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进一步提升。...

不断寻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更大“公约数”、画好更大“同心圆”、形成更大“朋友圈”。2023年,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消保委组织平台作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来,共同讲好消费维权好故事,传播消费维权好声音,弘扬社会共治正能量。...

当前,无论是夯实发展基础,还是培育发展动力,都要切实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打好促进消费的“组合拳”,让更多人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2023年以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中,培育创建了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不断激发消费活力,书写了促进陕西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新篇章。...

建立有127位各行业专家的消费维权专家库、组建由11位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特邀志愿服务者队伍并成立青年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伍、设立省级消费维权工作站和消费教育基地、构建河南省处理预付费消费的新模式……2023年,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心系百姓急难愁盼,靶向热点攻坚,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

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切实把12315作为市场监管重要平台和为民服务重要窗口,持续推动12315工作效能提升、优化消费环境,不断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在消费维权领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月26日7时,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的珲春口岸准时通关。在口岸入境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中俄双语消费维权宣传站,游客可以在这里掌握消费维权知识、了解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在这里,《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

 2022年,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开拓创新,全面履行各项职责,想方设法创新工作,通过消费宣传、消费引导和消费监督3项举措,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22年以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紧盯消费市场变化,创新消费维权体系,寻求新的突破口,努力扩大共治共享“朋友圈”,助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持久拉动力,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多点发力,提振信心,促进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消费信心在于消费放心,消费放心的关键,在于监管体系的建构。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做足“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这篇大文章,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全面释放消费潜能,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旅客出行、物资运输需求旺盛。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任务要求,聚焦消费升级,全面提升铁路运输产品供给质量,创新客货运产品和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全力做好运输保障,努力提振大众消费信心。...

 在“量减价升”的影响下,白酒行业有着消费者培养与开拓的客观需求,稳中求进成为当前白酒行业发展的最大趋势。2022年以来,白酒行业结合市场发展新趋势和自身发展实际,通过不断优化标准、构建追溯体系、花式营销等措施吸引年轻消费者,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提供了坚实保障。...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9万亿元,同比增长4%。网络市场零售始终强于大盘,保持正增长,且实物商品零售总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持续攀升。网络消费已成为市场销售增长的关键因素。...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撑的大宗型消费品,汽车市场表现牵动着各方的心。2024年,是我国汽车市场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一年。新能源车市场化发展、智能网联化技术不断迭代更新、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于汽车全产业链等诸多积极因素叠加,使今年汽车市场极具看点。...

 去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加大金融支持扩大内需的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汽车金融企业、消费金融公司等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发展前提下丰富大宗消费金融产品。一系列金融促消费政策的出台落地,进一步激发了消费潜力,对扩大内需、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具有积极意义。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表示,将当期总收入最大可能地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是经济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金融服务大有可为。...

 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在“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相关内容中,首次提及了即时零售,表示要“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8004万人,占总人口的19.8%。与2021年相比,老年人口增加1268万人,比重上升0.9个百分点。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推动健康老龄化,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为稳定楼市、提振消费信心,过去一个“3·15”年度,各地因城施策的节奏进一步加快,多个热点城市对调控政策进行优化,内容涉及二孩三孩家庭允许购买多套住房、放松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发放购房补贴等,有的城市还优化限购政策或试点现房销售。在“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引导下,确保项目如期交付也成为房企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凯发优惠的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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